哪些人員可以享受人社部門的創業扶持補貼政策?
答: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含退捕漁民)、就業困難人員、大學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本市戶籍的農民在常創辦的創業實體,領取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根據規定,符合條件可以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租金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大學生創業者社保補貼、創業失敗社保補貼。
申請創業補貼,具體需要符合哪些條件,補貼金額是多少?
答:按照補貼類型分,需符合下列條件:
1、一次性創業補貼:領取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依法申報納稅,從注冊之日起3年內,創業實體名下有1人(含)以上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一次性補貼8000元。
上述1人(含)以上就業不包括正在享受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和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的人員。
2、大學生創業者社保補貼:領取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從注冊之日起3年內,大學生在自辦實體名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補貼標準根據當年市人社局公布的養老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執行,按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合計單位繳費比例計算給予補貼。(注:該補貼只限于大學生創業者)
補貼期限自注冊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年。
大學生創業者社保補貼與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不重復享受。
3、創業租金補貼:領取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在注冊之日起3年內入駐人社部門認定的市級及以上創業基地,可申請創業租金補貼。原則上按照“先繳后補”的方式,根據經營場所租金據實給予補貼。
(1)在校大學生入駐創業基地創業,或租賃經營場所為工位式的,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200元/月;
(2)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大學生(在校大學生除外)、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本市戶籍的農民入駐創業基地,且創業實體名下有1人(含)以上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元/月。
補貼期限自注冊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年。
4、創業帶動就業補貼: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依法申報納稅,從注冊之日起3年內帶動1人(含)以上其他勞動者在該創業實體實際就業,并為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滿1年,每帶動1人就業給予6000元一次性補貼,累計補貼最高不超過18萬元。
5、創業失敗社保補貼:
領取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從注冊之日起3年內,其本人名下創業實體注銷后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以靈活就業身份參保,且同時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費)6個月(不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及以上,可申請創業失敗補貼。補貼標準為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本人名下創辦實體存續期間納稅總額的50%,補貼總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
申請人在其自辦實體注銷1年內,向自辦實體原注冊所在地的轄市、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以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注銷時間為準。
從哪里可以申請創業扶持補貼?
答: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租金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可通過轄市、區服務大廳窗口或“江蘇智慧人社”APP、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申請;大學生創業者社保補貼可以通過“常州人社”APP申請;創業失敗社保補貼可通過轄市、區服務大廳窗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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