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推動空氣質量持續穩定改善,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起草了《常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藍天保衛戰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要采取綜合措施,加快消除重污染天氣,守護好美麗藍天。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6個部門聯合制定了《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并于2023年11月30日由國務院印發實施。作為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我省根據《行動計劃》要求,提出了更嚴的任務措施、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高的目標要求。2024年7月11日,《江蘇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提出到2025年,全省PM2.5濃度總體達標,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不高于0.2%,各設區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近年來,常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2年、2023年PM2.5濃度連續兩年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人民群眾的藍天獲得感、幸福感顯著提升。但現階段大氣治理的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秋冬季PM2.5污染依然突出,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為推動空氣質量持續穩定改善,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我市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聚焦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傳承延續了近年來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同時立足我市新能源之都建設充分體現常州特色,組織開展了《常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兩大部分。
總體要求方面,包括指導思想和目標指標兩部分內容。指導思想是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VOCs減排。堅持源頭防控、系統治理,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目標指標根據國家、省下達的指標要求,到2025年,全市PM2.5濃度總體達標,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達的減排目標。
重點任務共分為九項27條,一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推進產業集群、園區綠色轉型升級,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二是推進能源高效利用,加快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進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和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推進近零碳園區和近零碳工廠試點建設。三是優化調整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持續優化貨物運輸結構,實施綠色車輪計劃,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四是加強面源污染治理,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實施揚塵精細化治理,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五是強化協同減排,切實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與深度治理,推進餐飲油煙、惡臭異味專項整治,推動大氣氨污染防控。六是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大氣環境管理體系。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和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七是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強化大氣監測和執法監管,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強決策科技支撐,加大技術攻關支持力度。八是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強化標準引領,完善生態環境資金投入機制,積極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九是落實各方責任,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監督考核,落實各方責任,推進全民行動,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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